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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麻雀做诱饵,“偷猫贼”又来石家庄了 | 绿会志愿者救助
2021/11/22 10:30:00 本站

2021年10月中旬,中国绿发会石家庄志愿者获悉相邻省份又发生了偷猫事件后,迅速联合石家庄动保爱心人士警惕起来。最终情况也印证了志愿者的担忧。


据志愿者反映,10月19日23点15分左右,有动保志愿者和热心市民在一小区门口发现挂有外地牌照的可疑车辆,经蹲证实,其确为非法猎捕麻雀和偷猫的团伙。在志愿者帮助下,团伙中3人被扭送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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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现场绿会志愿者讲述,10月20日,当地派出所和森林公安办案人员共同对该团伙人员进行了调查,志愿者上交现场发现的麻雀12只(未算现场不慎放飞的),被偷的30只猫由爱心人士接手,安置在了动物医院。公安部门已对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这不是志愿者第一次向绿会反映这一情况。2020年7月25-26日,同样是来自石家庄的绿会志愿者举报:在石家庄发现一些人竟然用鸟类作为诱饵,去抓捕家猫和流浪猫。据相关报道显示,“偷猫贼”会将诱捕来的猫送到饭店,当作牛肉羊肉卖,这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令志愿者揪心的是,除了被诱捕的猫,麻雀也因此遭到了非常残忍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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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喜欢以禾本科植物种子为食,育雏则主要以为害禾本科植物的昆虫为主,其中多为鳞翅目害虫。

“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000年麻雀便以入选《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


新冠疫情爆发后,2020年2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也再次强调,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同时强调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