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国是天津市一名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2014年加入志愿工作,期间在天津、河北、江苏等地参加了很多志愿活动,包括海洋生物的保护与非法贩卖举报、野生鸟类的栖息地保护及非法贩卖举报、东方白鹳的保护与救助、昆虫保护、协助政府科普宣传等多项志愿者活动。

2019年开始,担任了绿会天津低斑蜻保护地主任,主持昆虫保护地工作。近日,王老师就做志愿者得到的经验和开展志愿工作时应注意的事项给我们做了如下分享。

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志愿者、监督员应做到以下方面:
1、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时,应根据情节及时宣传、教育或取证举报。侵害行为越来越少,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生态好,人人受益,生态坏,人人受害。
2、生态环境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面对动物、植物、微生物迫害以及空气污染、水环境污染等危害生态环境的一切行为都应予以制止,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3、开展巡护活动时要有其他人陪同,同时要随身携带志愿者证件或监督员证书,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材料,法律法规材料,必要的装备等。
4、业余时间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知识的学习,同时要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的学习,尽量做到知法、懂法。
5、遇见重要情况时要有保密意识,应尽量在举报案情前提前取证。取证时保存好带有地点、经纬度和日期信息的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不同案情举报的部门不同,平时应多积累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

6、志愿者、监督员应与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和谐相处。当发现有不作为、欠作为行为应起到监督作用。
7、定期组织培训学习,提升志愿者的专业技能。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78号